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******
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“中央社”报道,1日,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,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、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,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、6个月,前者可易科罚金。
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,但拒回答且骂警员,被当街压制、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;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、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。
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,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,经台湾“高等检察署”发回,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,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,去年起诉叶姓警员。
桃园地方法院今天(1日)公布判决结果,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,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、即将犯罪等迹象,也没有攻击、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。
判决指出,在此情况下,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,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,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。
判决指出,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,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,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,女老师辱骂警员“真的很蠢”等语,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,不构成妨害公务罪,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。
判决指出,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,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;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,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,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,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,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,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,犯后态度难谓良好。
桃园地院宣判,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,处有期徒刑4个月,如易科罚金,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;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,处有期徒刑6个月。
闽西特色民俗活动:“酒醉公”手持面杖“打新婚”******
(新春走基层)闽西特色民俗活动:“酒醉公”手持面杖“打新婚”
中新网龙岩2月1日电 (黄秋萍 陈景彬)2月1日,农历正月十一,在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坎市镇卢氏祠堂周围人头攒动,鞭炮齐鸣,十分热闹。大家从十里八村涌到祠堂前,待用香烛、三牲敬过“林婆太”后,两名壮汉搀扶着一位满脸通红,一身酒气的“酒醉公”。
只见“酒醉公”身着红色唐装,头戴礼帽,脑后挂有一张祭祀用的“血纸”,右手举着一只擀面杖,用红纸包着,写有“优生贵子”四个字。
“酒醉公”踉踉跄跄地走着逐一“打”前一年刚结婚的新郎官。 永定区融媒体中心供图他踉踉跄跄地走着逐一“打”前一年刚结婚的新郎官,从他们的左肩上轻轻滚打而下,再从下滚打上右肩,边滚打,边讲些祝愿他们夫妇新婚添丁、幸福美满的吉祥话。而被“打”的新郎官才直起身,笑呵呵地走开。“打”完一个,还有一堆……
原来,这是永定区坎市镇独具特色的民俗活动———“打新婚”,相传已有500多年了。据说,只要被这个酒醉公的擀面杖一打,来年可是会喜得贵子的!
永定区坎市镇卢氏祠堂周围人头攒动,鞭炮齐鸣,十分热闹。 永定区融媒体中心供图“能被多子、多福、多寿的‘酒醉公’打是非常吉利的事哦,以前我就很羡慕那些被打的人,现在终于轮到我啦,我已经收到满满当当的祝福啦,我今后也一定会像酒醉公一样多子多福多寿。”永定区坎市镇庵排片区居民卢海琳高兴地说。
据老一辈的坎市人说,这“打新婚”,是为了喜祭卢氏的第五代开基祖林婆太。这位“林婆太”,年高百岁,儿孙满堂。后代选取农历正月十一为“打新婚”日,选出一名德高望重的福寿老人为“酒醉公”,负责“打新婚”。(完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|